湖北阳明心理研究院研究专业岗位招聘(常年有效)
湖北阳明心理研究院是湖北省社科联主管、湖北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服务组织。有戴正清(教授)、师建国(教授)、祝家胜(教授)、马恩祥研究员等近数十名国内知名精神与心理专家。为了加强应用心理技术研究,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及健康中国战略,为广大心理机构及专业心理人员从事研究赋能,促进本院心理科研水平的提升,推动社区、企(事)业单位、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普及,特别聘请一批各专业心理研究人员,担任本院研究员、副研究员和助理研究员。根据其研究水平和能力,可聘请为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特别欢迎各心理机构合作开展心理应用研究合作,提升其社会心理服务水平与品牌价值。现将招聘专业及其条件公告如下:
一、各专业岗位任职条件
(一)研究员
学历与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心理学、社会工作或医疗卫生相关专业优先。
经验要求: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发表过中英文学术论文,有中医、精神医学或心理咨询
与治疗临床研究经验者优先。
具有独立开发心理咨询与心理创新技术能力。
其他要求:熟悉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具备团队协作精神。可承担心理督导教学培训工作。
(2)副研究员
学历与专业资格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心理治疗师 、二级心理咨询师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经验要求:从事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8年以上,有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医心理养生保健工作经验。
教学能力:承担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中医心理专业培训课程的教学工作。并可担任心理督导师工作。
(三)助理研究员
学历与专业资格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心理学相关专业优先。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中医心理师持证者。
能力要求:具备独立研究能力,良好的英文文献检索与综述能力。
实践要求:专业从事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中医心理养生保健工作三年以上。
二、招聘岗位表(见下表)
三、招聘流程
机构或个人与本院招聘负责人书面申请,并根据招聘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与应聘申请表。
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洽谈可承担的心理应用研究项目题目,并提交研究可行性方案。
由湖北阳明心理研究院专家委员会统一进行心理科研专业能力认证评估考核。
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与湖北阳明心理研究院签署聘用协议。
聘用协议双方签字后,由湖北阳明心理研究院颁发研究岗位聘书,聘期3至5年。
四、应聘联系方式
机构电话:027-87278238
联系人:马老师、梁老师
手机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13317138231、18986105303
四、待遇
采取项目合作模式,具体待遇面议。